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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18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47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遵循《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8月1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2022年826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结合公司筹划及实施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经公司核查上述3人均为公司员工亲属,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除以上核查对象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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