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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5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3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777

力帆科技

2022/8/26

二、 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的情况说明

(一)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于2022年9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9月12日收到持股3%以上股东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议在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增加《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鉴于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变更,故原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取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临时议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8月1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并于2022年8月3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延期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0%股份的股东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2022年9月1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及《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三、 除了延期召开和上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8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2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力帆研究院11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3日

                  2022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2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8日、2022年9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上述1-3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1-3 项议案均需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上述1-3 项议案均需回避表决。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3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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