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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4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4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责任保险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4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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