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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7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0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公司)本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041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0416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4名,实际参会监事4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新增债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监事宋浩蓉回避表决此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新增债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1)。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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