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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违规担保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1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5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违规担保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于20203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违规担保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261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工作函全文公告如下:

根据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你公司存在多笔对控股股东的违规担保,涉及金额5.50 亿元,其中有2 亿元于2020 3 21 日到期,将构成逾期担保。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规定,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请公司核实产生大额违规担保的具体形式和原因,明确相关责任人及追责措施。

二、请公司董事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期限,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高度重视存在的违规担保问题,及时完成整改。若未能及时完成整改,我部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四、公司应全面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违规担保、资金占用、债务情况及资产冻结等事项,评估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影响,充分揭示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尽快妥善处理上述事项,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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