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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2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4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91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19111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7名,实际参会董事1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或其它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5亿元的授信/贷款额度(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授信/贷款金额根据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申请授信额度、贷款等文件。本议案下的董事会授权人士为牟刚先生。授权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使用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使用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6)。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涉及大量的外汇交易,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并且公司内部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期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使用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提供产品销售金融合作相关担保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陈雪松、牟刚、汤晓东、马可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关于2019年度提供产品销售金融合作相关担保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7)。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重点经销商提供差额付款担保或回购,是目前行业内较常见的汽车融资销售方式。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达到对经销商的融资支持并实现风险共担,从而有效拉动公司销售的稳定增长,确保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该项议案还涉及关联方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提供汽车金融融资额度,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8)。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所有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陈雪松、汤晓东、马可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9)。

独立董事意见:考虑到融资租赁行业为负债式经营的特点,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在开展日常业务时有融资需求,为力帆融资租赁所开展的融资租赁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本次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担保不会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造成损失及不利影响,因该项议案涉及关联担保,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张家港保税区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谭冲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及关联股东江苏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0)。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与张家港保税区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及江苏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关联担保是为参股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平行进口车汽车业务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且张家港保税区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风险可控,不会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造成损失及不利影响,因该项议案涉及关联担保,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就前述议案拟于201921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力帆中心2号楼28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聚贤岩广场8号)召开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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