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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17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51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公司)于201310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3102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与表决监事6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信息披露业务手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监事会成员认真审核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认为:

公司编制的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已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1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二〇一三年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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