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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获得开业批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17     |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2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获得开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银监会)2013年7月22日《中国银监会关于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3]366号),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已完成筹建工作,并按期提交开业申请。

2014年1月22日,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财务公司)获得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渝银监复[2014]8号),批准力帆财务公司开业情况如下:

一、批准力帆财务公司开业。力帆财务公司中文名称为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ongqing Lifan Financial Co.,Ltd”,住所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洋河北路2号。

二、批准力帆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人民币,力帆财务公司股东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一)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出资40,800万元人民币,占力帆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51%。

(二)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9,200万元人民币,占力帆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49%。

三、批准力帆财务公司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四、核准力帆财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五、批准《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章程》。

同时力帆财务公司获得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局于2014年1月23日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89H250000001)。

力帆财务公司将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公司将根据进展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〇一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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