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5年5月1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15年5月16日(星期六)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会议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l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